中国矿业大学(北京)脱密期保密承诺书
本人了解有关保密法规制度,知悉应当承担的保密义务和法律责任,并庄重承诺:
1.认真遵守国家保密法律、法规和规章制度,履行保密义
务;
2.不以任何方式泄露所接触和知悉的国家秘密;
3.已全部清退不应由个人持有的各类国家秘密载体;
4.未经原单位审查批准,不擅自发表涉及原单位未公开工作内容的文章、著述;
5.自愿接受脱密期管理,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服从有关部门的保密监管。
违反上述承诺,自愿承担党纪、政纪责任和法律后果。
承诺人:
年 月 日
(本承诺书一式两份,承诺人所在单位、校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各持一份)
中国矿业大学(北京)党政办公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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