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国矿业大学(北京)保密责任承诺书
本人了解有关保密法规制度,知悉应当承担的保密义务和法律责任,并庄重承诺:
1. 认真遵守国家保密法律、法规和规章制度,履行保密义务;
2. 不提供虚假个人信息,自愿接受保密审查;
3. 不违规记录、存储、复制、留存和传播国家秘密信息和涉密载体;
4. 不以任何方式泄露所接触和知悉的国家秘密;
5. 未经单位审查批准,不擅自发表涉及未公开工作内容的文章、著述;
6. 离岗离职时,清退所有涉密载体,严格按照学校要求接受脱密期管理,签订脱密期保密承诺书。
违反上述承诺,自愿承担党纪、政纪责任和法律后果。
承诺人:
年 月 日
(本承诺书一式两份,承诺人所在单位、校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各持一份)